【封叹】暗恋直男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看好cp!!!是封叹!!
*挺短的而且内容跳跃
*半小说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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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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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补充

  这应该是最后一次更新了。

  我现在在意大利托斯卡纳郊外某地,我发小今天结婚。

  这个万恶的有钱人,还专门开着自家的私人飞机去的……

  新娘子是个过分聪明的姑娘,有几次差点把我都给阴了。这么一看真是一个锅配一个盖。

  祝他们长长久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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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请自来。

  我有一个发小,是个高富帅,高就比我高一丁点,富是真的富,帅么……比我差一点吧。

  我们两个从幼儿园见面开始,是从小一起玩到大的,按我们这里话来说叫“赤裤兄弟”,相互熟得不能再熟,是那种连对方什么时候树旁长草都知道的地步。

  说是同伴,但是我一直觉得我在带儿子。

  看着当年那个脸上挂着鼻涕的小屁孩现在成了一个操手术刀的人杰,也算是一种运气吧。

  
  我其实没大他多少,但是他从小就跟在我后面“觉哥”“觉哥”的喊,善良单纯,是大家都喜欢的那种标准小孩子。正是因为如此我才不放心他,他太容易信别人了,我生怕哪天我不在,他就被人坑得找不着北了。

  这种事真的发生过。初中的时候他被高中部一个社会学姐看上了,差点来了波仙人跳,要不是我提早留了个心,这事就要发展成喜当爹了——不过这事也说不定,他小子有这个心也没这个胆,他生理课应该是过关的。

  想追他的女生全校估计占一半,看准了他的钱的我觉得这堆人里大概就占了四分之三。毕竟知道了他家的条件,心里还怀着真心的人可能确实不多。

  是,这小子家里确实有背景……说出来挺招人恨的,算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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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有人问我他为什么学医,为什么会有人想知道这个?

  说实话,一开始的动机其实是为了我。

  我小时候中二病,抱着《福尔摩斯探案集》啃得如痴如醉的时候发过誓,说要当一个把老福踩在脚底下的世界第一侦探,穿越回开膛手的时代第二天就能把人提溜出来那种。发小眼睛发亮,声音软软糯糯。“觉哥,你以后成侦探了,那我可以做你的跟班吗?”

  我想了想,说福尔摩斯有个帮手,是个军医,平时帮了挺大忙的。我看要不这样,以后你就当个医生,我勘察现场,你就在旁边切尸体汇报情况……

  发小吓得脸都有点白,但是还是很认真的点了点头。

  结果我高中的时候家里出了点事,无心继续学业,高考随便混了混,毕业后当了个全职作家。我发小倒是进了top2的医学院,走上了天打雷劈的学医之路。

  我还记得他当时和我一起查高考成绩的时候,他看着屏幕上我的分数,愣了很久都没说一句话,最后小心翼翼伸手拍拍我肩膀,说没事无论如何你都是我的觉哥。

  这话说的,我差点以为他开窍了。

…………………

  还是回正题。

  我和他相处模式应该就是标准好兄弟,没坐同桌,但是下课就会坐到一块扯皮聊天,上课又各回各座位。平时午饭也会一块冲校食堂,晚自习晚晚自习相互交换一下充饥粮。家里住的比较近,放学也会一块走,一路聊着最近新上的游戏和番里的妹子。

  主要我比较怕他被人找麻烦,他很乖,从来不惹人,我是怕他和我走得近,被我的仇人找麻烦。
  (我在初中就有什么“反xxx(我名字)委员会”这样的组织了,斗智斗勇习惯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热爱针对我,可能是我实在太优秀。)

  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我们还在读初中的时候。有一次放学我因为要处理一些事情在学校拖了挺久,想着不能干扰人家晚饭,就让我发小先走了。

  没想到就这几步路还偏偏就走出了事。我发小在回去路上被人堵了,并且在我不在的这几个小时里发生了一些不太愉快的事。

  我第一次知道高中生打架多凶。我发小那衣服一看就是在地上滚过的,全身多处挫伤,手臂上有两道口子,不深,但是血一直在流,还好骨头没裂。

  我检查他身上有没有伤的时候他坐在墙角看着我没说话,手里还一直握着根钢管,那钢管两头都瘪下去了,鬼知道他敲人用了多大的力。

  我把那根钢管从他手里硬掰出来擦了指纹扔到一边,掏出水来给他洗洗手上和胳膊上的血迹,最后把校服脱下来披在他身上挡着出了巷子。他全程一言不发,看着我的眼神像没见过我。

  我伸手拍了拍他的脸喊他名字叫他回魂,他扭头看着我,终于用小猫崽似的声音很小声很小声地喊了声觉哥,这人声音就没这么软过。
  这看起来有点像PTSD,我只能转过身去抱抱他。
  他伸手搂住,跟个溺水者抓橡胶圈一样的力度,我觉得我要被他活活勒死。
  不过没勒成,他晕过去了。

  从此我再也没让他一个人走过夜路,直到他参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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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他吗,应该是的。

  我始终怀抱着一个观点:“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感觉结了婚这人就失去了自由。
  或者说我没法接受我这辈子最铁最好最懂我的朋友被人独占,他必定是个好丈夫,陪妻子的时间会很长。
  我可能很难再有机会和他全天泡在一起,一起喝啤酒,打游戏,看一整宿的垃圾电影。
  这么想来,我觉得我的人生里似乎缺了什么似的。
  应该是后悔过吧,我都没敢让他知道。
  我胆子真的很大,偏偏在面对他的时候小心翼翼,词句斟酌,怕把自己的本性全部抖落出来,吓得人躲我躲得远远的。
  不,别人知道可能会这么做,我的发小不会是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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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点你们爱看的。

  其实我和发小睡过一张床,高中的时候。
  用一个枕头,盖一床被子,面对面交换过呼吸,在一个能数睫毛的距离。

  羡慕吧。

  有次我们俩专属活动,就是聚在一起看电影,美其名曰“烂片马拉松”。当时看片看到太晚,他就没回去,干脆留在我那睡了。
  有人睡在旁边是一种非常奇妙的体验,你感觉得到床垫微微下陷,旁边多了一点温度;感觉得到对方轻轻的呼吸,从耳畔痒到心里。
  当时我都石更了,只能面无表情看着对面那人毛茸茸的脑袋求他安分求他善良别作死别拨撩我,清静经翻来覆去十来遍都没能平定我内心躁动。
  我准备去浴室自己解决,结果睁眼就对上了这小兔崽子的眼睛。
  不是纯黑,带了点棕色,边缘却又是黑的,总之挺好看,我很喜欢。
  估计是被我翻来覆去弄醒了,小孩半醒不醒地冲我弯弯嘴角,声音几乎都有点奶声奶气了,非常温柔地说了句“晚安”。
  等他呼吸平定下来,胸口起伏稳定了,我做了我这辈子最大胆的事。

  我凑过去亲了一下他。
  就亲了一下,干亲,没做别的。
  亲完我就背过身睡了,完全忘了去厕所DIY的事儿。
  现在想想真是齁得慌,偷袭真刺激,刺激得我倒头就睡。
  脸皮也挺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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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我的少年时代就奉献给了这个钢铁直男。
  其实思来想去,还不是一场人生中都应该有的看似轰轰烈烈,实则未起丝毫波澜的暗恋,就是我性向有些非同寻常。
  这年华我并没有觉得浪费了,反而觉得为我现在的写作中不得不提到的爱情线增添了些题材。
  不过要是我早一步坦白了,现在八成也不会有我在这里写这个回答这件事情发生了,你们可以许愿看到另一个平行世界的我和他在一起。

  我也很想看,我还有点羡慕另一个世界的我。

  不知不觉写到了这么晚,天都要亮了。

  可能走到了头,再回头看看,就会发现这人应该是上天送给我的光明。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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